退換貨之依現行法律規範
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未來易於腐敗商品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範重點如下:

一、 準則第2條: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
1.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2. 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3. 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4. 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5. 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 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6. 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
商品鑑賞期

1. 食品屬於私人消耗性產品,因衛生考量,且依據主管機關頒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於吳寶春麥方店所購買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鑑賞期!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換貨外,購買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。 
2. 本公司產品經嚴格品質控管,請於有效期限內食用完畢。為維護食品的衛生安全,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,經拆封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、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,恕不接受退換貨
3.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於收到物品後立即開啟檢視是否正確與完整,若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客服人員聯繫。若七日內無立即反應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4.若產品因運送過程導致瑕疵,請直接向宅配人員反應、務必請拍照存證以保障自身權益,並請立即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。
5.網頁商品會因為使用不同的品牌螢幕以及解析度不同,造成圖片顏色呈現略有不同,請以實品顏色為主。

退換貨Q&A

Q:我買錯東西了!可以退換貨嗎?

A:食品類符合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項(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), 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因此不受理商品退貨,請確認商品是您需要的商品再進行下單,訂購時請同意此條款後做訂購,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一經拆封、食用、失溫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導致商品變質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

Q:如何辦理退換貨?

A: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請退換貨

1. 寄送的商品與訂購的商品不符。
2. 單一產品包裝內之配件、贈品不齊。
3. 宅配商品有明顯嚴重變質、重大損傷

Q:我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破損要怎麼辦?

A:產品在運送過程中,會由不同收貨員集中再配送到您手中,途中會因路途顛波及無法預料的特殊情況,進而導致產品有瑕疵,我們會盡力在包裝的過程降低損壞的可能,您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檢查商品狀況,若發現有嚴重的人為損傷、撞傷、擠壓及外盒出現嚴重的變形等情況,請於收貨24小時內幫我們拍照回傳給我們(請清楚拍攝商品破損、有問題的地方至少2~3張以及影片存證),經由專人判斷確認為可退換貨之情形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處理。

注意事項

以下情況恕無法接受退換貨
1. 甜點皆無添加防腐劑,請確認自身保存條件,因無法確認保存情況,商品收到後5天不接受因變異而退貨。
2. 個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變形、失溫、過期、保存不良造成變質。
3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4. 無法回收再販售的生鮮商品,不適用消保法7日無條件退貨(行政院消保處2016.12.31公布)